你的位置:上海静安区离婚律师 > 法律知识 > 丈夫有外遇不想离婚怎么办

丈夫有外遇不想离婚怎么办

时间:2022-10-08 16:33 点击:70 次

  如果丈夫有外遇,不想离婚,他只能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,因为如果他与婚姻中的一方有外遇,他可以申请离婚。首先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,然后等待法院通知。

  一、丈夫有外遇不想离婚怎么办?

  如果丈夫有外遇,不愿意离婚,此时只能依靠诉讼程序离婚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方可以提出离婚:

  (一)夫妻一方有重婚或非法同居行为;

  (二)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.放弃家庭成员的行为;

  (3)夫妻一方赌博.吸毒等恶习,屡教不改;

  (四)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。

  二、离婚需要多长时间?

  诉讼离婚案件,不考虑重审,一般在三个月至十五个月内审结。

  (一)离婚案件一审阶段:

  1.事实清楚.明确权利义务.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,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;

  2.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,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,但仍需延长的,应当请示上级法院批准。

  (二)二审离婚案件:

  1.判决上诉的案件,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;

  2.上诉案件的判决,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。

  在诉讼离婚案件的实践中,案件通常涉及子女抚养.财产分割.债权债务等内容,案件复杂性呈上升趋势。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,我们应该在诉讼前收集足够的证据.储存工作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。

  第一百四十九条

  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法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如需延长,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
 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法院院长批准。

  对判决的上诉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定。

  如果你申请离婚,你通常需要在三个月到十五个月内完成离婚。如果适用于简易程序,则应在三个月内判断是否允许消除夫妻关系。


服务热线
服务电话:131-6703-8644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六(09:00-18:00)
联系我们
微信:jialilawyer01
邮箱:jiali@jialilaw.com
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22号力宝广场17层
关注公众号

Powered by 上海静安区离婚律师 RSS地图 HTML地图

Copyright 站群 © 2013-2022 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